說明:
一、本案請各校配合辦理下列事宜:
(一)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─「人事專區」-「退撫經費填報」-「學校組」內填報下列表件(免備文,無則點選「無是類人員」報送):
1、表一:學校教職員屆齡退休經費調查表,年度選擇111~113年度,填列111~113年度屆齡退休人員。
2、表二:學校教職員自願提前退休經費調查表,年度選擇111年度,教師、校長退休日期請填入1110201或1110801二種日期。
3、表五:亡故退休人員名單,年度選擇110年度(請填109年6月1日至110年5月31日亡故名單)。
4、表六:退休人數統計表:年度選擇110年度。
(1)截至填列年度之前一年度5月31日止退休人數(A):即截至109年5月31日止退休人數。
(2)填列年度之前一年度6月1日至當年度5月31日新增退休人數(B):即109年6月1日至110年5月31日止新增退休人數。
(3)填列年度之前一年度6月1日至當年度5月31日止亡故人數(C):即109年6月1日至110年5月31日止亡故人數(應與表五人數相符)。
二、舊制年資計算基準:
(一)校長、教師及未銓敘職員;計至85年1月31日。
(二)經銓審之公務員:計至84年6月30日。
(三)義務役年資請計入。
三、另請轉知欲申請退休同仁務必詳加考量並及早提出,俾編列相關退休經費,以避免無預算可供支應或影響已提出申請退休同仁之權益。
四、檢附「舊制年資各項退休給與計算式(參考用,請詳見各相關法令規定)」乙份。